广西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中国—东盟研究院前身是1995年广西大学成立的东南亚研究中心。2005年,广西大学联合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在东南亚研究中心基础上成立中国—东盟研究院。2024年4月17日,广西大学重组建设中国—东盟研究院,与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合署办公,与中国—东盟经济学院教研相长。
2012年成立中国—东盟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入选教育部省部共建支持序列。2013年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研究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6年牵头成立中国—东盟大学智库联盟。2017年获批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基地、教育部科技委战略研究基地。2018年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2019年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东盟信息港数据挖掘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获批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有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东帝汶、越南等东盟国别研究所,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中国边疆经济研究院、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研究院、中英区块链产业研究院、边海疆国家安全研究院等校级研究机构。
广西大学单列中国—东盟研究院为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设立中国—东盟区域国别经济、中国—东盟区域国别政党政治、中国—东盟企业跨国管理、中国—东盟区域治理研究方向,招收培养东盟区域国别研究博士研究生。
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中国—东盟研究院聚焦东盟区域国别研究,为国家和广西面向东盟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服务、人才支撑、全息信息,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一、招聘岗位
1.文莱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2.柬埔寨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3.印度尼西亚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4.老挝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5.马来西亚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6.缅甸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7.菲律宾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8.新加坡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9.泰国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10.东帝汶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11.越南研究带头人及骨干
二、岗位条件及支持政策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东盟国别 研究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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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海外工作学习背景经历。 3.具备扎实的东盟区域与对象国国别研究基础。 4.精通对象国语言优先。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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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别 研究骨干 |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海外工作学习背景经历。 3.具备扎实的东盟区域与对象国国别研究基础。 4.精通对象国语言优先。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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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支持政策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相关政策详见:广西引进博士人才有关政策(http://rst.gxzf.gov.cn/jlhd/jlhdcjwt/rcdwjs/t17160184.shtml)
2.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 https://www.gxrc.org/Home/Article_new?articleID=9824。
3.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TalentProject。
四、应聘渠道
中国—东盟研究院常年受理人才岗位申请,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安排面试。
请登录广西大学官网首页“学校公告—人才招聘”(https://www.gxu.edu.cn/info/1364/34798.htm)网页下方附件下载相应申请表,填写并将个人简历、广西大学岗位申请表(以“姓名+学科+岗位”命名)发送到研究院联系邮箱zgdmyjycfy@gx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2090、0771-3242103
联系邮箱:zgdmyjycfy@g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