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中国—东盟研究院的前身是1995年广西大学成立的东南亚研究中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广西大学联合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在原东南亚研究中心基础上成立中国—东盟研究院。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成立于2016年,是广西大学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成立的校级实体智库研究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补充协议》关于“依托广西大学建设中国—东盟研究院”、“共建面向东盟区域特色智库”的要求,2024年4月17日,广西大学整合全校科研平台资源,重组建设中国—东盟研究院,与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合署,为学校下属二级研究机构,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模式运行管理。
2012年,研究院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批准成立中国—东盟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入选教育部省部共建支持序列。2013年,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研究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6年,牵头成立中国—东盟大学智库联盟。2017年,获批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基地、教育部科技委战略研究基地。2018年,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2019年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东盟信息港数据挖掘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获批第三轮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研究院现有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老挝、文莱、菲律宾、柬埔寨、缅甸十个国别研究所,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中国边疆经济研究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边海疆国家安全研究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研究院、中英区块链产业研究院七个校级研究机构。人才培养方面,研究院具有博士单列招生资格。
一、招聘岗位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
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
(二)教学科研人才:
教授(含预聘)、副教授(含预聘)、助理教授。
二、岗位条件及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领军团队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可适当放宽。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 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学科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 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学术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 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 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
优秀青年人才 |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 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
(二)教学科研人才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教授(含预聘) |
1.具有博士学位。 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5周岁,可适当放宽。 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岗位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岗位。 |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 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副教授(含预聘) |
1.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0周岁,可适当放宽。 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岗位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岗位。 |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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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通过学校讲师职称评审。 |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 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若暂未安排住房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税前800元,发放生活补贴时长和租赁住房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
(三)其他待遇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
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相关政策详见:广西引进博士人才有关政策(http://rst.gxzf.gov.cn/jlhd/jlhdcjwt/rcdwjs/t17160184.shtml)
2.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 https://www.gxrc.org/Home/Article_new?articleID=9824。
3.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TalentProject。
三、招聘专业
(一)招聘学科
区域国别学、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政治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资源管理
(二)相关学科方向
区域国别学、国际关系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与经济、外交学、东南亚研究、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计算政治学、东盟语言文化教育、世界史(东盟)、国际法(东盟)、人工智能、数据管理与数据科学、数字人文
四、招聘程序
中国东盟研究院/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常年受理人才岗位申请,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安排面试。
(一)个人申请。
请登录广西大学官网首页“学校公告—人才招聘”(https://www.gxu.edu.cn/info/1364/34798.htm)网页下方附件下载相应申请表,填写并将个人简历、广西大学岗位申请表(以“姓名+学科+岗位”命名)发送到研究院联系邮箱zgdmyjycfy@gxu.edu.cn。
(二)研究院推荐。
甄选和审查——课程试讲和学术报告考核——研究院人事评审委员会面试评议——院务会决议推荐。
(三)学校评审。
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副教授、教授岗位)——学科群面试评议(每人20分钟)——学校人事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办理入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2090、0771-3242103
联系邮箱:zgdmyjycfy@